勞動部公布112年度仲介評鑑結果,首次將境外僱用外籍漁工的仲介機構納入-活動快報-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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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報

起始活動日期:2024/11/01
發佈日期:2024/11/01類別:最新訊息
活動訊息:勞動部公布112年度仲介評鑑結果,首次將境外僱用外籍漁工的仲介機構納入

內容:

  勞動部今(1)日公告112年度仲介機構評鑑結果,1,089家的仲介機構中,評鑑成績A級(90分以上)共710家,占65.2%;B級(70分至未滿90分)共340家,占31.22%;C級(未滿70分)共39家,占3.58%,評鑑成績已公告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作為雇主選擇仲介機構的參考。
  勞動部表示,為強化仲介機構管理並提升其服務品質,每年辦理評鑑工作,為配合行政院「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有關從事仲介境外僱用外籍漁工的仲介機構需取得勞動部設立許可的規定,112年度仲介評鑑首次將從事仲介境外僱用外籍漁工的仲介機構納入評鑑,為使該類仲介機構的評鑑成績更具客觀性,評鑑成績納入農業部對於該類仲介機構的評鑑結果。本次共有43家從事境外僱用外籍漁工的仲介機構,其中有14家仲介機構同時從事仲介境外僱用及境內僱用外籍漁工服務,評鑑成績由勞動部與農業部評鑑成績平均計算;29家仲介機構僅從事仲介境外僱用外籍漁工,評鑑成績以農業部評鑑成績作為依據,勞動部也說明,從事仲介境外僱用外籍漁工的仲介機構與一般仲介相同,評鑑成績為C級,不得設立分支機構,且應於1年內確實改善,次年評鑑成績未達B級即不予重新設立許可。
  此外,勞動部也對於評鑑結果進一步分析,今(112)年度仲介機構評鑑成績為A級比例65.2%,較上(111)年度仲介評鑑成績為A級比例64.37%,提高約1%,而近幾年評鑑成績為A級比例也都有在50%以上,原因為仲介評鑑於107年開始推動績優免評制度,如仲介機構近2年評鑑成績為A級,且於評鑑期間未違反就業服務法,可免再受評1次;隔年接受評鑑時評鑑成績為A級,可再免受評1次。仲介機構為取得較好的評鑑成績,持續提升優良服務品質,並遵守法令規定,以符合績優免評要件。
  有關今(112)年度績優免評的仲介機構以及評鑑結果均已公告於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站,勞動部提醒,民眾除參考評鑑成績外,亦可於勞動力發展署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成績查詢系統(https://emp.wda.gov.tw/Index.aspx?Year=112),以引進移工類別(家庭類或事業類的人數)、是否曾違法、行蹤不明情形來篩選,或是用視覺化的地圖式搜尋,選擇鄰近的仲介機構,同時,簽約前能夠多方瞭解仲介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收費等情形,以及雙方契約權利義務事項等,以保障自身權益,如對於仲介機構收費或其他事項如有任何疑義,可多加利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專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