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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內容 :

1.如具備申請資格之香港澳門居民及其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取得要件之配偶或子女,應由雇主申請許可。
2.如具備申請資格之香港澳門居民及其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取得要件之配偶或子女,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者,得不經雇主申請,逕為申請許可。

  • 發佈日期 :2024/03/06
  • 更新日期 :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