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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自110年5月15日起,國內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移民署配合防疫政策,為減少人員移動,以降低染疫風險,所以,自即日起,針對在臺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之措施;另對於原經許可延長離臺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也請他們暫緩到移民署各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事宜,等疫情緩解後再行補辦。
詳情可參考移民署網站: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29/7232/264882/

  • 發佈日期 :2021/08/11
  • 更新日期 :2021/10/19

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內政部移民署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12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間,11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為第12次。
詳情可參考移民署網站: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211420/229781/211422/266113/

  • 發佈日期 :2021/08/11
  • 更新日期 :2021/10/19

考量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止,移民署前於5月28日公告,基於防疫優先,減少人流移動,針對在臺停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約1萬6千餘人,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現配合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持續暫緩辦理,外來人口可以等疫情舒緩後再行補辦。
詳請請參考移民署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211420/229781/211422/266207/

  • 發佈日期 :2021/08/11
  • 更新日期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