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國後雇主應辦事項
加保職業災害保險
內容 :
依規定年滿15歲以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等雇主之勞工,均納為強制投保對象,應由其雇主(如公司行號、法人、律師、人民團體及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傭之雇主等)為其申報加保。
詳情請參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專區
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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